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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10月10日前,填报《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》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4-09-29 阅读量:1591次 发布者:
摘要:关于10月10日前,填报《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》的通知……
  

 

关于1010日前,填报《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》的通知

 

副会长及以上单位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管理条例》,商会的领导班子,需要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社团处备案。

新疆房地产商会秘书处,将民政厅社团处的《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》发给大家(民政厅无电子版),请各位领导安排商会对接人,前来领取表格,或者接收传真0991-6990880,6990946。

在10月10日前,填写完毕,盖章送至商会办公室。

填表要求:打印三份(正反面),必须手工填写,盖章,原件返回。

为了更加快捷的联系,请大家务必安排商会对接人,加入QQ:42255489,联系人李晓慧:18997705865,18199850946.

邮寄地址:新疆乌鲁木齐昆明路158号野马国际天马座1503室:

邮编 830000

 




本文关键字:关于10月10日前,填报《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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